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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以為只有罰三十萬嗎?

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:「明知自己罹患第一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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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以為只有罰三十萬嗎?

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:「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、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,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,致傳染於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
律師完整版文字請至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545271549001777/posts/1247041748824750/?d=n

#是不是可以罰更重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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